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委托,于2019年05月07日发布公告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1243-456otc1910205),现对《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五章项目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①项内容,变更如下: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商业保险公司)或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分公司参与投标须提供分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分公司公章,原件备查)及其所属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法人组织所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分公司公章,原件备查)。一家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只允许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其他事项暂不变更。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杜磊、黄晓慎、吴丹余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
邮 编: 518034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