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委托,于2018年1月4日发布公告的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基础设备b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1243-456otc1728311)公开招标项目,现应采购人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作出变更,具体如下:
一、 取消投标人具有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的资格要求。
二、取消投标人具有 “投标人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许可或备案,投标人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的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收到本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确认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传真号码:0755-82949008)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郑建忠、刘海红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