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2020年09月29日发布公告的新桥街道中心路创文墙绘项目(招标编号:1243-456otc2021409)公开招标项目,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墙绘面积约共1773.9平方米,中心路北往南鹏展汇至蚝乡路大概300m,万丰98工业区大概380m。
二、墙绘现场图片详见附件。
附件:墙绘现场图片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招标文件:④投标人与本项目安全接地工作实施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利害关系是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现变更为:
④投标人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利害关系是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收到本通知须在24小时内以扫描邮件形式确认收悉,确认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请回复至此邮箱:82122700@qq.com)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