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委托,于2021年05月06日发布公告的太阳能热水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gcg2021164679)公开招标项目,现应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第ⅱ卷第六章评标办法三、评标表格表4:《商务评议指标表》部分内容作出变更,具体如下:
原要求: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人资质 | 2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 满分2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变更为: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人资质 | 2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 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 满分2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叶艳、张斐
联系电话: 0755-83281190
电子邮箱: 82122700@qq.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
邮 编: 518034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