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脑电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14:30-15:0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1243-456otc2116508
2.项目名称:脑电分析仪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85.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85.0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1 | 脑电分析仪采购项目 | 1套 | 详见附件内容 |
注:附件内容详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中本项目招标公告。
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0个自然日供货。
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涵盖所投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且涵盖所投产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 保修、维修承诺函(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⑥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⑦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⑧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招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 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⑨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30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3、售价:人民币6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方式:深圳本地企业需现场报名;外地企业可网上报名。
5、报名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涵盖所投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且涵盖所投产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注:外地企业(投标人)需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和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otc.com/a/ziliaoxiazai/20161214/4512.html)。投标人需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
6、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
银行账号 | 8124 8282 971 0001 |
1.时间:2021年09月03日15:00(星期五)(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1年07月01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 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①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ggzy.com/)
③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康宁医院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
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新版的联系方式:蓝先生
电话:0755-2561032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3. 项目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新版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宋姗
电 话:0755-82949699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