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防监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日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0335267 2.项目名称: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备注市疾控中心安防监控改造项目1.0项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16:00:00至2020年09月03日 16:0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 12:00,下午12:00至24: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9月08日 09:30: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系统登录九游会平台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0年09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0年09月04日 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质疑咨询电话:0755-82949060。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cgzx.sz.gov.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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