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1243-456otc1901502)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于2019年03月01日发布公告的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龙岗区坪地街道社工服务项目(坪东、坪西文体项目)采购(招标编号:1243-456otc1901502)公开招标项目,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出如下变更: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为: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深圳市区两级民政局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其他事项暂不变更。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收到本通知须在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确认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传真号码:0755-82949008)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征宇、邹海超、叶燕
联系电话: 0755-83170027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
邮 编: 518034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