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委托,于2020年09月27日发布公告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消防系统维保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1243-456otc2017108),现对《招标文件》第二卷“第六章评标办法 三评标表格表1:《资格证明审查表》中第1项内容进行澄清:
原内容:
序号 | 内 容 | 标 准 |
1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音视频设备等相关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提供的新版营业执照未列明经营范围的,须另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 | 通过/未通过 |
澄清后内容:
序号 | 内 容 | 标 准 |
1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通过/未通过 |
注:原《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中的资格要求不变。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杜经理
联系电话: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
邮 编: 518034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十月十二日